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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污染者仅仅付费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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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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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江苏省首场排污权竞拍现场。   (企业提供)

        “二氧化硫排污指标,起拍价4480元/吨,请出价……”近日,江苏省首场排污权竞拍在苏州市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开锣”。其中,大唐南京发电厂、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出售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江苏正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则是购买方。这是一场对很多人来说比较陌生的竞拍,但这是江苏省进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

        应该承认,环保部门实行有偿排污的办法,放开排污权交易,能对排污企业有所约束。基于排污成本考虑,大部分污染企业也会采取一些措施改进排污工作。但笔者担心的是,对于某些“不差钱”的企业,会不会出现花钱买污染的现象。所以需要说清楚的是,“污染者付费”不是付费即可污染,污染者所支付的经济补偿承担的只是环境责任,不能让“污染者付费”掩盖了污染者的其他责任,包括对污染地域群众健康和恢复生态环境长远责任。

        据笔者所知,当前欧洲已经主要用“污染者负担”替代了“污染者付费”模式。这是因为,许多环境污染已无法准确用金钱来计算,尤其是付费排污容易让污染者逃避许多长远的责任。而“污染者负担”则不仅涵盖了对污染做出经济补偿,也涵盖了包括停止污染、减少污染、治理污染在内的一系列连带责任。这就让污染者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其一时的收益,污染者付了排污费也不能睡好觉或者几十年后再把自己“洗绿”。

        应该说,先污染后治理已使我们的生存环境为此付出很大代价。因此,在收取排污费的同时,还要有多种招数,尤其是不能出现污染权与污染费的权钱交易。

        笔者认为,要让环保问题真正受到重视,必须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环境污染问责措施,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并可以考虑把“污染帽”与“乌纱帽”挂钩,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

文章来源:http://www.ccin.com.cn/ccin/news/2013/11/01/279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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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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