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0月24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环境保护部决定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重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这位负责人说,专项检查的地域范围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等重点地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小企业取缔情况,对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查处情况;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地区改电、改新能源或洁净煤、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工作情况。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保持连续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加大巡查、突击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实行驻厂监督,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
文章来源:http://www.ccin.com.cn/ccin/news/2013/10/28/27897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