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公布2013年度被取消等级或降级的
原国家级和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4〕5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因管理滑坡、发生事故等未能实现动态达标的煤矿,取消其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或降级。现将18处原国家级和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被取消等级的煤矿名单(见附件1),98处原国家级和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被降级的煤矿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请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尽快公布本地区(本单位)2013年度被取消等级或降级的原二级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4年6月18日
2013年度被取消等级的原国家级和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
2013年度被降级的原国家级和一级质量标准化安全煤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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