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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追求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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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04:08:3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今年以来,中石化、中石油等大型能源国企纷纷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此举被认为是能源国企的重大改革,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据估计,目前能源行业整体国有化程度约为86%。能源企业面临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环境压力日益增加的局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成为能源企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经济活力的一个必然选择。

  理想状态下的混合所有制,国有能源企业将通过吸收多种经济成分,或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产权制度、经营机制等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说,能源企业如果没有了各级政府的庇护,必须同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公平竞争。为满足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要求,能源企业将自发改变短期行为,进行合理的管理决策,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成为一个适应市场竞争的独立法人实体。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利益各方来说应该是共赢的。

  但从目前能源国企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看,改革相对温和,既不涉及国有绝对控股,也基本上不会改变能源行业国有垄断的现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改革后谁控股。从目前几大能源国企的改革方案来看,中石化开放了自己的油品销售业务,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比例是1/3;中石油开放了西气东输管道的100%股权。虽然上述的改革方案都未动摇到能源国企的绝对控制地位,也谈不上改变行业体制,具体实施也未必顺利,但无论如何,国企改革走出了重要一步。
      
  我国能源行业面临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首先,能源价格改革比较缓慢,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政府宏观政策工具,其确定和调整通常是政府政策目标权衡和各利益方博弈的结果,政府行政干预直接导致了收益的不确定性及收益风险。对于非公有资本来说,进入能源领域,单纯“开放”还不够,还要保证“能赚钱”,收益保障是非公有资本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国有资本赔钱也可以继续经营,但非公有资本不可能做赔钱买卖。事实上,此前有许多能源领域已经对非公有资本开放(如发电领域),政府希望非公有资本参与的意愿也很大,但是非公有资本的参与程度却不断减少,追根究底就是能源行业收益不高,而且收益由于政府定价和干预而充满不确定性。其次,国有能源企业在经营中不仅要实现自身的经济目标,同时由于与政府的隶属关系,还需完成“社会责任”,使得能源定价和补贴的过程存在不透明,导致非公有资本对国有能源企业的不信任。   
   
  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和对国有能源企业的不信任,都会影响非公有资本参与能源行业的积极性。所以,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的30%股权参与,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改革前景预期并不十分理想。以能源上市企业为例,收益不高且缺乏确定性,股价走势普遍很弱,对于非公有资本,盈利水平可能缺乏吸引力。可以说,对于能源行业顺利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考验,在于如何满足和保障非公有资本的收益要求。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顺利,还需要政府其他政策配套支持。如果现有的能源体制和定价大环境没有根本改变,那么非公有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成效将难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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