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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DGC购买了气化厂以后,它几乎原封不动地接受了气化厂与4家管道公司签署的天然气购买协议。ANR管道公司、美国天然气管道公司、田纳西天然气管道公司和横贯大陆天然气管道公司,都是大平原厂旧主人的原管道合作伙伴。
据介绍,这项从1984年开始为期25年的购买协议规定,四家管道公司必须按照各自分配的百分比接收合成燃料厂生产的全部天然气。根据协议规定,合成燃料厂生产的合成天然气价格为每百万英热单位6.75美元,通货膨胀时期可作调整并有一个最高限价。这个价格长期高于天然气市场价。
在管道公司还是合成燃料厂的股东时,提高合成天然气的价格对他们是有利的。但是现在情况有了变化。管道公司不再拥有气化厂,其经济利益与气化厂的未来也不再息息相关。他们现在只是价格高于市价的合成天然气的购买人。随着国家最终放开对天然气价格的管制,DGC的合成天然气价格同市价的对比差异也越来越明显。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管道公司的压力越来越大。
1989年7月,管道公司与DGC公司关于价格,购买合成天然气数量等方面的争议到了高潮。不久,管道公司因天然气购买合同将DGC告上法庭。这桩案子旷日持久,在几个不同级别法院之间来来回回。为准备诉讼之类,DGC该公司成立了一个计算机扫描小组,专门负责处理看起来没完没了的材料。公司专门雇佣临时工工作了好几个月将数以万计的文件资料进行扫描、编码并分类。这个工程总共花费了约300万美元。
同时,美国的天然气市场也发生了变化。1992年4月,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签署了一项命令,调整州际管道公司的经营方式。FERC第636号命令要求管道公司将天然气销售和输送职能分开,同时要求销售要以市场为基础。它还允许管道公司重新调整所有“谨慎制定”的合同中规定的天然气价格。
随着审判最后期限的临近,双方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诉讼上的花费也像气球一样暴涨。 对达科他气化公司来说,每月要为诉讼案花费约50万美元。当时气化厂正面临需要大量资金解决挥发问题的处境。在FERC改变命令后,合成天然气的价格将会更低,最终会降到低于市场价格的程度,只相当于以前管道公司支付价格的一半。这样DGC每年将会亏损6800万美元。在经过马拉松式的诉讼后,即使公司最后赢得官司,也没有钱进行生产了,工厂将会面临关闭的危险。可以想象,对案件的最终结果,管道公司也面临同样的不确定性。在诉讼结果悬而未决时,管道公司、DGC和DOE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
1994年12月,各方之间达成临时协议,管道公司支付DGC 3700万美元赔偿,向DGC支付7年的补偿金并按月支付,金额为3.6亿美元;以后按市场价格购买大平原厂的合成天然气。然而各种各样的官司一直到1997年才基本结束。在这场拉锯战进行时,管道公司一直以每百万英热单位3.70美元的价格购买合成天然气,这个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很多,在大平原厂生产成本线附近。
直到2002年,大平原厂才拿到所有补偿金。补偿金给了工厂时间和机会,来适应市场化的竞争。到1993年,DGC通过降低成本并提高盈利使该公司的净收入超过4800万美元。 但是董事会及管理者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合成燃料厂的未来不能完全依靠生产合成天然气。天然气市场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在达科他气化公司(DGC)的领导下,大平原厂将其由褐煤转化的合成天然气生产提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到1992年,合成燃料厂的日产量为1.6亿标准立方英尺(160mmscf),完全超过建厂初期预估的137.5mmscf。工厂还陆续改进了一系列工艺,包括为空气压缩安装了更大、更有效的汽轮机,从而增加输送进管道的天然气数量; 安装新式电脑维护管理系统以更好地制定维护计划、安排维护日程及完成维护工作;  通过改进从原料气中回收硫磺的技术增加甲烷化催化剂原料的使用寿命; 改进煤混合、过筛及碎煤工艺提高气化炉喂煤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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