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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1日,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其中涉及两家煤化工企业。
其中,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台10万千瓦和1台8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1#、2#机组于2009年3月建成投运,3#机组于2011年4月建成投运,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公司采用五炉一塔脱硫运行方式,全年脱硫设施停运174天,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2013年发电量6.3亿千瓦时,供热量2621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75万吨,燃煤平均硫分1.22%,脱硫设施投运率50%,综合脱硫效率45%,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30595吨。
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现有1套85万吨/年煤制甲醇装置,硫磺回收装置设计能力6300吨,2010年3月建成投运,采用克劳斯工艺。硫磺回收装置运行不稳定,大量酸性气直接排往火炬燃烧。该公司2013年生产甲醇86.1万吨,回收硫磺4300吨,硫磺回收率46%,硫磺回收装置二氧化硫排放量10019吨,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24975吨。
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烯烃公司,现有1套50万吨/年煤制聚丙烯装置,硫磺回收装置设计能力2.6万吨,采用克劳斯工艺,尾气脱硫设施于2011年7月建成投运。硫磺回收装置运行不稳定,大量酸性气直接排往火炬燃烧。2013年生产聚丙烯45万吨,回收硫磺1.51万吨,硫磺回收率86%,硫磺回收装置二氧化硫排放量5367吨,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2982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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