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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制造超大型煤化工及新能源领域设备制造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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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14:41:3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受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公司设计制造超大型煤化工及新能源领域设备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制造超大型煤化工及新能源领域设备制造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20000万元;
  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工业园区北部新兴产业园(广东工业园)
  占地面积:252012.6m2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Cr-Mo钢材、碳钢型材、不锈钢型材、炭素结构钢为原料,年产煤化工及新能源领域设备331台/套,折合产品重量42864t/a。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科
  电话:0902-2250760
  单位地址:新疆哈密工业园区北部新兴产业园(广东工业园)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4003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王维
  电话:0991-5811351
  传真:0991-5811351
  电子邮箱:120564493@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见附图--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图。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
  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参与项目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7、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简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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