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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观点帮助了煤化工(产业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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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08:50:3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中,本刊发表了大量针对时事的不同观点。这些观点对煤化工产业所遇到的新局面、新问题、新考验进行了及时的分析,论据充分,观点鲜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不同角度帮助了业内读者了解判断时局,为整个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务实而可靠的参考。年终岁首,回顾起来,这些观点对读者迎接新的一年仍旧很有帮助。

2014年第6期
中国石化联合会煤化工专委会秘书长胡迁林观点:
煤化工将实行差别化准入条件

由于我国大部分富煤地区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脆弱,根据国家能源局正在审核的煤化工差别化准入条件,将根据地区条件确定不同的水耗、排放等量化指标。同时,作为项目的审批门槛,与以往相比大幅提高。这将对煤化工企业的环保提出更高的要求。

其中,对煤化工的能源转化效率、水耗、排放等产业准入均提出了不同要求。以煤制油为例。此前每吨产品的水耗基本值为9至10吨,先进值为6至7吨,而即将出台的准入政策则将全国分为一般地区和缺水地区。一般地区每吨产品的水耗基本值为8至9吨,先进值为6至7吨,而缺水地区的水耗基本值和先进值则分别为6至7吨和5至6吨。在排放尤其是废水排放方面,则划分为环境承载力较强和较弱两类地区。环境承载力较强地区要求实现近零排放,即全场废水无排出口,废水中溶解性固体总量全部形成高盐水(含盐量大于20%)排入蒸发源,废水回用率要达到95%至98%。而环境承载力较弱地区则要实现零排放,即全场废水无排出口,废水中溶解性固体总量全部形成工业盐回用或处置。

2014年第2期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顾宗勤观点:
碳税过高煤化工项目无法承受

对于刚刚兴起的现代煤化工,碳税的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于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甲醇、煤制合成氨项目,碳税对煤化工项目的影响是很大的。按照国家示范项目规划要求的能效值来计算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由此计算碳税,再将碳税与产品价格相比较。

譬如:煤制天然气出厂价格为2500元/千立方米,则碳税占天然气出厂价的0.2%~2%。按煤制油(柴油)价格7500元/吨、煤制烯烃(按乙烯计)价格8500元/吨、煤制甲醇价格2500元/吨、煤制合成氨价格3000元/吨计算,则碳税占产品价格的比例区间大致为0.1%~1%。通过对煤化工项目内部收益率(IRR)指标影响的测算,大约为0.2~2个百分点之间。上述测算是分别对应碳税10~100元/吨进行的。总体上,碳税10元/吨时,煤化工项目尚可承受。如果碳税达到100元/吨,则恐怕煤化工项目很难承受。

2014年第5期
中国石化联合会煤化工专委会副秘书长王秀江观点:
煤化工未入鼓励类有利于行业发展

国家发改委网站2014年8月22日正式对外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煤化工项目并未如预期成功列入目录中。这个变化,可以暂时避免煤化工行业新一轮的重复建设,避免产品同质化和恶性竞争,有利于煤化工产能的有效发挥和行业整体效益提升;同时,还可以节约西部煤炭资源和资金投入。

尤其是伴随着北美页岩气开发和中东油气资源富裕区不断加大深加工力度,海外低成本石化产品将对我国石化产业带来巨大冲击。假如西部地区一哄而上上马煤化工项目,无论企业还是行业都将面临较大风险,而且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2014年第5期
业内媒体人姬珺观点:
煤化工突遭“冰桶挑战”是必然结果

把煤化工从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剔除,这一决定是有其深远背景的。

首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目录》的最终出台,反映的是在中央和地方利益博弈中,中央的态度占了上风。其次,增长方式不再支持重化工业大干快上。再次,美国页岩气规模化开发成功,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触动很大。第四,受美国页岩气规模化开发取得成功和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能源需求强度减弱等多种因素影响,国际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供应宽松,供大于求端倪已现,中长期价格有望下跌。第五,投资者对现代煤化工的态度已经由热捧变为审慎和挑剔。最后,这个变化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发展煤化工一贯的犹豫态度。此次改变,再次表明了国家对发展现代煤化工的复杂态度,那就是:不停止发展煤化工,但也不允许大规模发展煤化工。

(来源:《中国煤化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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