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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渭南市环保局对存在灰场、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未验收、不正常运行,及超标排放等违规违法环境污染行为的13家国控重点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7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行为,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近日,渭南市环保局对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渭化集团),按照环境违法处罚决定缴纳罚款100万元。据环保局的一工作人员透漏,这次对陕渭化集团的处罚,是渭南近10年以来,对环境违法企业予以最严厉的一次处罚。
据了解,2014年12月中旬,渭南市环保局对13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7家企业存在灰场、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未验收、不正常运行,以及超标排放等现象。
12月18日,渭南市环保局召开了对陕西陕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新元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约谈会,环保部门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其中,陕渭化集团三期项目未取得试生产批复,污染防治措施未验收,2011年至今违法生产,5台锅炉大气污染物不同程度超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防尘脱硝、脱硫改造工程进度缓慢,灰场未按要求填埋,防风抑尘措施不到位。3#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存在超标问题,4#、5#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存在超标问题。
渭南市环保局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决定对该公司以上违规违法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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