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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嘴收到读者爆料,指伊犁新天煤制气项目于2015年1月5日被新疆自治区环保厅以新环罚字(2015)第1-001号责令停止工程建设,并处以十万元罚款。这可能是新《环保法》实时以来,首个被依法叫停的煤化工项目。
【目前进展】今年2月,该项目已将环评报告补交给国家环保部进行技术审查,但大嘴君尚未在环保部网站上找到受理公示信息。
相信不少能源环境圈的读者们也留意到了,新《环保法》自实施以来频频出拳,煤化工行业已经接连被爆出违法违规消息:
1月,环保部公布世林化工等污水晾晒池调查处理结果;2月12日,环保部退回苏新煤制气环评报告;3月4日,宁夏集中处理宁东基地水污染问题;3月16日,陕西省环保厅曝光五个煤化工环境污染案件;3月中,陕西渭南市对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处以100万环境处罚……
环保执法全面收紧,不断暴露出煤化工的“环境软肋”,让行业发展回归理性步伐。
环境保护法规出重拳,煤化工项目投建无疑需要更加谨慎。以伊犁新天煤制气为例,大嘴君今日梳理了该项目从开工到被叫停的事件始末,供大家参考。
越级操作,未批先建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共同投资成立的国有合资公司,其中浙能集团持有55%股份,新矿集团持有45%股份,由浙能集团控股管理。
新天煤制气项目,总投资155亿元,是目前全国开工建设的五个煤制气项目之一。其余四个示范项目(大唐克旗、大唐阜新、汇能鄂尔多斯、庆华伊犁),都在2010年前后得到国家环保部批复和国家发改委核准。而新天项目至今未按规定得到相应国家部门的批准,而仅是在新疆自治区层面进行了报批备案。
根据2009年3月1日施行的《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第7号公告)规定,煤制天然气项目应由环保部直接审批。
但是在2009年12月31日,新疆自治区环保厅却对新天煤制气项目进行了审批(新环评函[2009]139号),涉嫌违规审批,使得项目于次年开工。
直到2013年3月,国家发改委才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这离项目实际开工已经过去了三年。而直到今年2月,项目环评报告才正式递交给国家环保部,但项目施工已经完成了八成以上。
环评受罚,擅自复工
2013年5月,在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和自治区环保厅的联合检查中,新天项目被发现存在热电站工程规模和硫回收工艺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但未及时办理环评变更手续。
2013年7月25日,自治区环保厅以新环改字[2013]007号下达责令整改的通知书,要求新天公司停止建设,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环评文件未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但两周之后,8月10日,新天公司却隆重举行安装施工“百日会战动员大会”,参建单位和设计院悉数到场,加速进行施工建设。
2014年1月25日,自治区环保厅再次以新环改字[2014]1-002 号,责令新天公司停止建设。压力之下,新天公司委托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准备上报国家环保部。环评单位分别于2014年4月11日和9月23日,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上进行了环评公众参与第一和第二次公示。
但在环评报告书正在研究编制的同时,新天公司则于2014年4月18日再次擅自复工建设。6月28日,公司组织“大干60天,冲刺动员大会”。8月16日,厂区土建工程全部完工,气化厂房全部封顶,净化塔安装完成。11月1日,接入电网供电。
大嘴致电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了解到,2014年7月17日现场检查时就发现企业擅自开工的情况。“2014年12月25日又对其进行执法后督察,发现问题仍未改正,仍未向环保部报批,建设工程已完成80%。”
“根据这些情况和以上事实以及现场询问调查笔录影像资料,我们根据环境影响法第二十四条,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十万元,立即停止建设。在完成环评变更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该项目至今未获国家核准
今年1月5日,新疆自治区环保厅以新环罚字(2015)第1-001号责令新天煤制气停止工程建设,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2月,新天项目已将环评报告上报国家环保部进行技术审查,但大嘴君尚未在环保部网站上找到受理公示信息。
除了环评,新天煤制气项目也尚未获得国家层面的项目核准。2014年9月,国家能源局曾对煤制油气项目进行了专项摸底核查。据新疆能源监管办统计,新疆地区仅有庆华一个已核准煤制气项目,新天项目仍在开展前期工作。
随着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依法监管和追究企业环境行为得到国家高层和全社会的空前重视,惩治力度较以往也更加严厉。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轻视环境风险,埋下更深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