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搜索
查看: 1217|回复: 0
收起左侧

[节能交流] 土壤污染防治应法制先行-马后炮化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11 14:27:4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内容由马后炮化工转载自网络  近来,土壤污染防治受到关注。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完善土壤法律体系将为有效治理土壤污染奠定坚实基础。
  治理土壤污染的费用往往超出污染企业所创造的全部财富。当前,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据环保部抽样监测发现,在被抽样监测的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中,有3.6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12.1%。另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全国已有10%以上耕地面积受到重金属污染。通过这些土壤的污染传导,每年全国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然而,我国土壤保护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有关土壤污染和防治的规定散见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之中,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对土壤污染很难形成有力的现实制约。因此,在法律框架下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与管理体系、风险评估标准体系、监测监控体系、土壤修复技术体系等,必要而迫切。
  在《环境保护法》中虽然有“谁污染谁治理”的规定,但缺乏明晰而细致的惩处条款,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虽然屡屡听到过大米镉超标、污水渗透地下水等事件,却很少听到有哪家企业和当地政府部门责任人员受到处罚的报道,相关法律条款不够明确也正是造成惩处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亟待制定完善。
  法治的力量还体现在关口前置上。既然土壤污染治理周期长、成本高,可将强化法治的功能转化为有效的震慑和预防,而这恰恰是最大的成本节约。

评分

参与人数 1韶华币 +1 收起 理由
hanpingsiping + 1

查看全部评分

不想打字就选择快捷回复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GMT+8, 2025-4-16 13:56

Powered by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 2024-2099 Meng.Horse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