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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故旁通线(Emergency Bypass Line)的运行管理,根据实际工程经验说明如下:
1. 常态管理原则
事故旁通线通常处于铅封关(Car Seal Closed)状态,阀门执行机构加装物理锁具或电子权限锁。需在DCS系统设置状态报警点,防止误操作。保持关闭状态主要基于两点考量:避免正常工况介质短路流动;降低泄漏风险点。
2. 事故启用后处理流程
(1)使用后必须执行吹扫:优先采用蒸汽吹扫(Steam Purging),对于忌水介质改用氮气吹扫。吹扫时长需达到管线体积置换5倍以上,吹扫终点需检测可燃气体浓度<10%LEL,含毒介质需达到接触限值1/2以下
(2)吹扫完成后应执行关闭操作:通过现场阀位指示器与DCS反馈双重确认关闭状态。特别对于安全阀(PSV)旁通线,关闭后需重新校验安全阀前手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
(3)复位管理:更换铅封/恢复电子权限,在MOC(Management of Change)系统登记操作记录
3. 例外情况处理
(1)当处理高凝点介质(如蜡油)时,吹扫后需维持伴热(Tracing)24小时再关闭
(2)腐蚀性介质管线(如湿H2S环境)吹扫后应进行壁厚检测,确认无减薄超标方可关闭
(3)涉及SIL2级以上安全联锁的系统,需重新进行联锁测试后方可复位
需要特别注意:部分设计院遵循的SH/T 3007-2014标准中规定,对于火炬系统旁通线允许在吹扫后保持微开状态(约5%开度)作为持续吹扫,但这种情况需在PID图(Piping & Instrument Diagram)上特别注明。建议具体操作前核对装置PID中的管线备注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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