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精细规、石化规和建规需要同时满足吗?不需要的话先执行哪个规范呢?
请问精细规、石化规和建规需要同时满足吗?不需要的话先执行哪个规范呢?规范有冲突执行哪个呢?如果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并且属于精细化工项目的话,这三个规范需要同时满足,并且是哪个规范要求严就执行哪个规范。别抱侥幸心理,否则以后肯定付出沉重的代价。 如果是危险化学品生产,按照76路号文,哪个严格按那个执行。 看你项目的性质 看地方园区,有的精细化工已经执行精规了。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都要满足,按照最严格的那个执行 {:1110_555:} 别侥幸,按最严的来,不然代价的惨痛的
除了国家的,还有各省的的条例,都要遵守。现在是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格了。具体情况可以问问做安全专篇的。 按照严格的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没有的参考严格的规范 {:1110_559:} {:1110_550:} 看一下各个规范的总则,一般都定义有各个规范的适用范围,精细规里面都说明了自己和石化规的使用分界,至于建规和精细规,如果不能确定项目(非石油化工项目)到底是不是精细化工项目,本人则按两者要求最严的去执行。遇到的一个事情是:原安监局所发的文件和规范有冲突了:到底是按安监局的文件去执行石化规,还是按它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去执行精细规?安监局的发布的文件在前,精细规发布的时间在后面;安监局大,还是精细规大?后来,该省确定,精细规在后面,只要项目确实是精细化工行业的,符合精细规的适用范围的,就可以按精细规设计。国内目前的状况就是这样,其实,什么是所谓的最严规范呢? 我的理解,最好是全部满足,但是当地部门明确了指导意见的话,就按知道意见处理 同问同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