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标题: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索引号:3/2022-00028发文字号:应急厅函〔2022〕300号发文单位:应急管理部
所属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主题分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8日发布日期: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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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按照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要求,现就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涉及柴油的部分内容通知如下:一、将《实施指南》中的“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修改为“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二、修改《实施指南》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第1674项内容,详见附件。上述修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修改内容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2年11月28日附件 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修改内容
序号品名别名英文名CAS号危险性类别备注
1674柴油 diesel oil68334-30-5易燃液体,类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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