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安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张处长这样说
如下内容转自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张处长的总结,望大家可以共勉。原文如下:担心什么来什么,痛定思痛,思考了两天,很想说一说:
1、都说执法不能简单化、一刀切,不能以罚代管,但是我们真的到了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阶段吗?
2、面对安全风险,执法者是那么“无知”,能够盯着“灰犀牛”已经是非常合格的执法者,靠谁来发现“黑天鹅”?还是靠企业员工。
3、面对企业员工发现的安全隐患,靠经验主义,靠既有操作规程来处置,本无可厚非,但需要有质疑的精神,需要基于“黑天鹅”风险的底线思维,而不是等着吸取血的教训。
4、采用什么样的隐患治理方案,要以“黑天鹅”为指挥棒,而不是“灰犀牛”为指挥棒。如果不是执法的硬规定,不是上级紧盯的重大隐患,不是国家规定的高危工艺防范措施,就可以放任自流了吗?
5、法无授权不可为,况且还有免罚清单。“发展要安全”往往会变成“安全为发展”,本就地位尴尬的执法,面对“黑天鹅”会更加尴尬。
6、执法者不得已实施保姆式监管,但每时每刻紧盯的“灰犀牛”就一定正确吗?或者说可能就是罪魁祸首,给了企业一种围绕“灰犀牛”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的错觉。
7、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何激发企业自查自纠的动力,如何让企业在自查自纠中去行政化、去功利化,真正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而不是晨钟暮鼓、为令是从,是我们在事故后要好好考虑的。
8、把上面几条想清楚了,把事故原因找准确了,把真话说开了,比事故追责更重要。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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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期待事故原因,员工素质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1110_550:} 安全大于天。。。 安全重于泰山!!! 安全!一刻不能懈怠! 员工素质经验现在还有公司重视吗!
基层员工素质经验是安全生产很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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