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中国PVC树脂作出反倾销复审终裁
2016年4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韩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和欧盟的聚氯乙烯糊/乳液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除俄罗斯OOOP Chemicals、韩国LG Chemicals和韩国Hanwha Chemical Corporation公司外,其他国家(地区)的聚氯乙烯糊/乳液树脂产品仍存在倾销,若取消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该项倾销对印度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仍会继续发生或强化,因此建议继续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和欧盟的聚氯乙烯糊/乳液树脂(混合树脂、聚氯乙烯糊树脂共聚物、电池隔膜树脂和高锰酸钾值低于60的聚氯乙烯糊树脂除外)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见下表。
原产国出口国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美元/公吨)
韩国韩国Hanwha Chemical CorporationHanwha Chemical Corporation0
韩国韩国LG ChemicalsLG Chemicals0
韩国韩国上述之外的其他公司379
韩国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任何国家任何国家379
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韩国任何国家任何国家379
中国中国任何国家任何国家88
中国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任何国家任何国家88
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中国任何国家任何国家88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任何国家任何国家214
马来西亚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任何国家任何国家214
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马来西亚任何国家任何国家214
台湾地区台湾地区任何国家任何国家101
台湾地区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任何国家任何国家101
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台湾地区任何国家任何国家101
泰国泰国任何国家任何国家111
泰国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任何国家任何国家111
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泰国任何国家任何国家111
欧盟欧盟任何国家任何国家298
欧盟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任何国家任何国家298
除涉案国家和征收反倾销税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欧盟任何国家任何国家298
2009年11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泰国和俄罗斯的聚氯乙烯糊树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5月2日,印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1年7月26日,印度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9年3月3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的聚氯乙烯糊/乳液树脂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0年4月26日,印度对该日落复审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0年6月25日,印度对涉案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2015年4月27日,应ChemplastSanmar Ltd提交的对上述两起案件涉案国出口或原产的涉案产品进行合并日落复审的申请,印度决定对涉案产品启动本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042210。
文章来源:http://www.ccin.com.cn/ccin/news/2016/05/06/334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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